的士考試合格者

須五月底前申請取證

2019-04-10

交通局籲的士考試合格者儘快申領的士專業工作證

【特訊】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新的士法」)將於6月3日(周一)起生效,屆時的士駕駛員證考試(即現行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將按新法規定執行。根據統計,截止3月底,尚有約5000名已通過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者並未申請取得有關證照,有關人士須於5月31日(周五)或之前到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或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辦理申請手續,否則須重新考取相關資格。

按照新的士法相關規定,同時符合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一)至(四)項所指要件並完成專門培訓課程者,方可參加由交通事務局舉行之的士駕駛員專門考試。

新法生效前暫停報考

此外,為使順利過渡及配合行政工作,即日起暫停接受的士專業工作證之報考申請,直至6月3日(周一)新法生效為止,而最後一場按照現行法律執行之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將於5月23日(周四)舉行。

交通事務局呼籲相關人士留意上述安排,儘早辦妥有關手續,而手續詳情可瀏覽http://goo.gl/ihdw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