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聆訊明年1月展開

華為:加拿大執法存在程序濫用

2019-06-08

【香港中通社6月7日電】當地時間6月6日,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決定,將華為公司(華為)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正式聆訊時間定在2020年1月20日。華為當天回應表示,孟晚舟的律師屆時將提交動議,反駁美方基於欺詐罪引渡孟女士的申請。華為方面并認為,加拿大的執法存在嚴重的程序濫用。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6日起一連5天開庭討論引渡孟晚舟的技術問題,法庭接納孟晚舟代表律師的建議,排期於明年1月展開引渡聆訊,預期引渡聆訊將於明年10月或11月完結。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其後代表華為讀出四項簡短聲明:第一是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並不構成犯罪,引渡申請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第二是美國政府提交的證據資料不充分,對孟晚舟的指控不能成立;第三是加拿大的執法有嚴重程序濫用,孟晚舟的憲法權利被侵害;最後是孟晚舟的律師認為,美國對華為的打壓以及美國總統特朗普的相關言論已經表明,案件有政治和經濟因素,不是出於法治考慮。孟晚舟及其律師將以此提請法庭,以程序濫用為由終止引渡程序。

聲明最後說,華為堅決支持孟晚舟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相信加拿大司法系統能公正、高效地審理此案,作出有利於孟的判決。

加拿大司法部於3月1日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此後,孟晚舟已先後於3月6日和5月8日兩次出庭聆訊。但這兩次聆訊均主要為程序性內容。法庭將於9月23日再次開庭,進行相關信息披露聆訊。引渡案正式聆訊在明年1月展開時,控辯雙方將進行實質性的法庭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