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社會信用評價體系?

米健:不會跟內地 澳自有一套

2019-07-12

【本報訊】大陸「社會信用體系」引入澳門?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米健回應稱,政府仍在研究這新問題未有結論,但他個人認為,本澳不會採用內地現行的社會信用評價體系,應是自己有一套評價標準去做。

廣東省近日出台的《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一八至二○年)》中提出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香港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港府更要澄清,明言有關措施與港無關,絕對不會在港實施。

不過,在內地官方機構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為有關體系架設的「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上,在地方信用網站一欄上,已設有香港、澳門和台灣,但並無鏈結。

屬新問題政府仍需研究

米健昨被葡文傳媒問及有關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問題時表示,這是一個剛提出來的新問題,若政府要負責任地提意見,就一定需要做研究,才能向社會發表,而他們作為政策研究部門也是需要時間去研究。

然而,米健以其個人、政策研究者身份回應道,他第一個反應當然是澳門不會用廣東或內地現行的社會信用評價體系,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澳作為特區與內地不同,是行一國兩制,當中涵蓋的就包括有關的社會信用評價。

米健指,本澳現時也是有社會信用評價體系,故要實施也是實施澳門這一套。他認為,根據一國兩制原則、基本法等,澳門可以以自身標準去做相關社會信用評價體系。

皆個人意見不代表官方立場

米健說,大灣區建設過程中,正是特區與內地規則、標準、制度的對接,這將會逐步明確,而有關行動計劃是廣東角度出發,港澳有自己的規則、制度和體系,「澳門作為大灣區參與的主體,我們要有自己的東西」。他強調,其看法不代表政府、政發局,只是他自己個人的。

內地社會信用體系正在多個城市試行,未有統一標準。一般而言是為每個人評價打分,每人有基本分數再按行為加減,高分者可獲更多便利,如入學、入黨獲優先考慮,而低分者則會受到一定懲罰、限制或被剝奪某些權利,如禁搭火車、飛機等,更會影響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