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修例風波

近千五人涉逾12項罪名

2019-09-20

【香港中通社9月19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19日公布,截至9月15日,警方就修訂《逃犯條例》而引起的相關公眾活動,共拘捕1459人,涉及包括非法集結、參與暴動、刑事毀壞等逾12項罪名。

警方表示,被拘捕的人士包括1176男283女,年齡介乎12至83歲。涉及罪名包括非法集結、參與暴動、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公眾地方打架、非禮、刑事毀壞、縱火、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警方表示,201名被捕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2人被定罪及3人須簽保守行為)。被定罪者的罪名包括刑事毀壞及未有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判罰包括社會服務令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