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文遺法第卅五條會受罰

貼紙風波

2019-10-07

梁惠敏:觸犯《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五條,將會受到行政處罰。

「澳門文化遺產小小導賞員實踐培訓計劃」導賞服務啟動儀式於大三巴前地舉行。

【本報訊】青年人在公共地方張貼聲援香港市民抗爭的招紙屬於刑事犯罪?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將繼續與治安警察局保持溝通、聯繫。若確定張貼在文物建築及緩衝區範圍,相關人士是觸犯《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五條,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據她了解,張貼位置是在氹仔舊城區。

十月一日,有青年在街上張貼「港澳連枝,風雨扶持」傳單。當日,治安警察局向傳媒表示,警員巡經中區時,發現兩名男子正在牆上張貼招紙,並在他們身上搜出大量招紙,懷疑他們非法張貼及涉嫌觸犯毁損罪,已經帶走調查。治安警察局更呼籲,市民應依法表達訴求,切勿以身試法。

對於張貼招紙被指涉嫌觸刑事犯罪,有聲音質疑和批評警方「亂拉亂告」。之後,文化局發出新聞稿表示,經初步了解,張貼範圍部分涉及文物建築及緩衝區範圍,屬私人業權。目前為止,文化局沒有以《文化遺產保護法》對任何人士提起檢舉,將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昨日,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繼續與治安警察局保持溝通、聯繫。若確定觸犯《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五條,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文化局會根據法定程序處理。據她了解,相關人士張貼招紙的位置在氹仔舊城區內。她也指出,氹仔有文物建築和緩衝區的分布。

另外,文化局引用《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強制青洲山修道院業權人展開必要的工程。梁惠敏指出,業權人沒有到郵政局領取文化局的掛號信函。若稍後未能成功把信函交給業權人,文化局便刊登公示。業權人收到信函或文化局刊登公示後三十日,若業權人不提出聲明異議,文化局便展開必要的工程。

關於在原法院大樓上興建中央圖書館的計劃,梁惠敏表示,設計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完成後,便交給工務局審批。若是順利,明年年底可以展開工程招標的編制工作。並指出,向工務局補充意見 (保留法院重要元素) 後,涉及規劃條件圖的法定程序應該有序進行中。

文遺小小導賞員計劃啟動

昨早,「澳門文化遺產小小導賞員實踐培訓計劃」導賞服務啟動儀式在大三巴牌坊前地舉行。計劃旨在培養青少年探索歷史文化的興趣,啟發和引導青少年認識身邊的文遺故事,從而擔起傳播和宏揚文化遺產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