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今續審

陳司:願任內其範疇先行先試用仲裁

2019-10-17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列席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仲裁法》。

【本報訊】立法會昨經差不多兩小時仍未通過《仲裁法》法案全部條文,留待今日會議繼續審議。未知能否留任的行政法務司司陳海帆相信,下屆政府有決心去推廣仲裁之使用,也會做好榜樣,而她自己願意在任內其行政法務範疇先行先試。

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有八十六條條文的《仲裁法》法案。議員高天賜及蘇嘉豪都關注未來政府如何加強仲裁之推廣、廣泛使用等,列席的陳海帆回應說,此法只是基礎,單憑此不可解決現存所有問題,也需要業界、市民與政府一齊做好有關工作。

陳海帆續謂,她不能夠代表下屆政府作出甚麼鋪排或承諾,但相信政府對此是有推廣的決心,也一定會投入資源去做。她補充,政府會帶頭做好榜樣,如在某些類型的政府合同中作統籌安排,當然可在行政法務領域先行先試,「呢個係我重有唔多嘅任期入面,我都係願意、願意做嘅」。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建議生效日期為公布後一百八十日,即必然在下屆政府生效。

就現有五個仲裁中心的安排,法務局局長劉德學稱,現構思是採取一些行為和措施去鼓勵他們在自願基礎上強強聯合、聯手做大做強,而政府也希望除有綜合性仲裁機構外,也保留專門性仲裁機構,如保險退休金、不動產租賃、醫療事故等。

主席高開賢在會議開始前已表明,計劃六時半結束會議,以預留時間給各委員會開會選主席秘書。雖條文均獲在席議員一致贊成通過,唯由於議員問題多,大會開至約七時尚餘十多條條文,高最終決定結束會議留待今日再續。準備再回答議員問題的劉德學疑不知前因,一度為此表現愕然。

餘下議程還包括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電子政務》法案,以及上個會期一度收回議程的《打擊電腦犯罪法》修法案,還有政府介紹一八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政府帳目審計報告,及簡單議決立會明年度財政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