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訂監管公共資本企業專法

2019-12-04

【本報訊】議員蘇嘉豪表示,在法律真空且無填補時間表之下,政府卻生成越來越多、越來越鉅額的公共資本企業,勢必持續增加公帑流失、成效不彰的可能。他再次要求政府訂立監管公共資本企業的專門法律,嚴防公帑流失利益輸送。

直選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多年來,政府屢次打著促進各樣公益的名目,利用大額公帑注資成立私人公司。全澳目前至少有十六間公共資本企業,當中政府投資額數以億計,卻全數陷於無專法約束的危險境地。過去有企業宣告清盤後財政去向不明,也有層層分拆大量附屬公司,造成進一步規避監管的客觀效果。

今年,政府向立法會提案調撥六百億元鉅額財政儲備,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例。蘇嘉豪表示,全澳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同樣處於近乎「無王管」狀態,至今仍無專法監管企業財政、利潤用途及向政府上繳百分比、資產產權轉讓所得收入的處理方法、財政年度報告及其財務報表等,非常容易滋生貪污腐敗、利益輸送的溫床。

蘇嘉豪透過質詢政府三個問題,其中:當局能否承諾在正式專門立法監管之前,停止再生成公共資本企業,尤其是先擱置預計於二零二零年中舉行有關成立六百億元投資基金公司的公開諮詢,待建立最基本的公帑保護網和社會監督機制,再就如何善用龐大的財政儲備從長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