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奇案綁架奇案自編自導自演

男子為博芳心英雄救美終出岔

2020-02-12

四名男子涉嫌綁架及巨額詐騙為司警拘捕

綁架案車輛及主謀車輛為司警扣押

司警撿得綁架案證物

【本報訊】一名已婚男子為奪美人芳心,日前以六十萬元重酬僱用三名友人,自編、自導、自演「英雄救美」綁架騙案。於日前凌晨三名綁匪將目標女商人綁架上車載往七潭公路,女事主中學同學兼主謀男子致電與綁匪討價後支付三百萬贖金救出美人。意圖騙得巨款贖金,又可獲取美人芳心。可惜綁架漏洞為女事主識破,報案由司警將四人拘捕。

僱三友作案全被捕

涉嫌綁架,巨額詐騙、偽造技術註記的四名本澳男子,分別姓王的主謀,四十一歲,已婚,汽車美容公司股東,姓李,二十四歲,姓呂,二十三歲,姓吳,二十五歲,大學生。

司警昨日公布,王姓男子於一年前在同學聚會中,重遇中學時期傾慕的女事主(商人),王及後多次聚會均有與女事主聯繫,至本月九日晚,王與女事主及另外三名女同學到大興街一餐聚會至凌晨一時許,王主動提出送女事主步行返筷子基的住所,當兩人行至林茂海邊街與船廠巷交界時,由呂所駕駛的一輛七人車駛近,李及吳兩人下車強行將女事主推上車廂絕塵而去。

午夜閃付三百萬贖金惹事主疑竇

女事主被推上車後被蒙眼及綑縛雙手,未幾,王致電女事主手提電話,李姓綁匪向王要求五百萬元贖金,王與之討價後應承支三百萬元贖金,討價過程均讓女事主聽到。約半小時後,女事主被載往七潭公路近玫瑰山莊附近棄下。女事主自行鬆縛到玫瑰山莊求助並致電丈夫。約十分鐘後,王駕車趕至並告知已支付贖金三百萬,又勸她不要報案了事,及後女事主丈夫到場帶她回家,她回家後感覺事件可疑,認為王如何凌晨短時間籌得三百萬元及何以預知她被棄參地點及十分鐘內趕到。她與丈夫商議後向司警局報案。

三友供認各收二十萬報酬作案

司警據報透過天眼追查涉案七人車及各人行蹤,於十日上午及下午,司警員到哪吒廟斜巷,林茂海邊大馬路及廣華新村拘捕涉案四人,李、呂及吳三人供稱受僱王作案,事成後各人均可獲得二十萬元報酬。王則供稱因女事主為他中學時期愛慕對象,於同學聚會重遇後為博歡心,想出「綁架」及「英雄救美」劇情,希望獲取女事主傾心,於是找得呂姓友人伙同李及吳兩人,以六十萬元報酬為他製造綁架案,營造英雄救美劇情。

經司警偵查分析,相信王除了企圖奪取美人芳心,更存心詐騙巨額贖款,正對案件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