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公司回應:基本認同

2020-03-18

【本報訊】對於審計報告,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機場公司)稱基本認同,接受相關意見與建議,正視和檢討應改善之處,但同時指出在行李處理系統或臨時公務機庫事宜具體都由屬下專業部門負責或建議的。

機場公司之書面回應也載於審計報告內。機場公司稱,基本認同審計報告,接受相關的審計意見及建議,並認為審計工作尤其有利於其持續推行透明、高效的公共資源管理文化。

對於審計發現,機場公司解釋並強調項目具體事宜一般由公司下屬的專業部門負責或提出建議。如行李處理系統有關X 光影像問題的通信往來是由下屬基建部門處理,執委會主席只是簽發回覆予機場管理有限公司(ADA)。

機場公司又指,強調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才是民航局發出的「機場許可證」持有人,按法規規定負有確保機場運行安全、開發由民航局核准的機場保安系統、要求機場使用者遵守保安規則等職責。機場公司對ADA的回函,只是陳述負責系統的下屬專業部門的觀點,同時尊重ADA負有的專業職能。

機場公司強調,有積極跟進處理系統問題,已數次向負責安檢程序的ADA 發函,以尋求落實使用新安保程序的時間表或取得進展報告,也正採取措施以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監督,並責成該等部門從速跟進,力爭早日解決問題。

不過,審計署備註中打臉指,有關系統更新工程實由機場公司自主發起及負責籌建,也指出機場管理有限公司(ADA)早於2011年被其收購,之後成為機場公司內的一個部門。

至於臨時公務機庫方面,機場公司稱,將整個公務機庫用於泊機及暫不引入MRO營運商的決定是執委會經下屬業務部門建議後作出的,並向政府報告有關安排。

機場公司表示,定當仔細審視審計報告中提及的有關情況和問題,檢討其中應予改善之處並加以正視,包括就決策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定當致力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