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上訴得直 

侮辱國旗男子改判監禁

2020-04-25

【香港中通社4月24日電】 香港一名21歲男子去年在沙田一帶因侮辱國旗,原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該案經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後,法庭改判該男子監禁20日。

據悉,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22日,該名21歲男子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將國旗丟入水池,並公開及故意以毀損、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

對此,律政司在申請上訴時表示,該男子參與一連串侮辱國旗的行為,參與程度屬中度至高度,質疑原審裁判官低估案情嚴重性,亦沒有充分考慮加刑因素。答辯方則強調,裁判官已按情節提高社會服務令的時數。

最終,上訴法庭頒下書面判詞,指該男子相關行為惡劣,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改判其即時監禁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