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增至七十日

立會通過勞工法七修訂

2020-05-16

李偉農列席立法會審議勞工法修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勞動關係法修訂案,涉及的七方面修改將在刊登政府公報後翌日生效。當中最受關注的是有薪產假由五十六日增至七十日,本地女性僱員若不獲企業支這十四日薪,政府會提供補貼,外僱則不設補貼。

立法會昨加時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條文全獲通過。當中涉及女士有薪產假增至七十日、新增五天男士有薪侍產假、週假與強制假重疊要補假、延長假日工作之補償期及選擇性,以及調上計算解僱賠償月報酬由二萬調升至二萬一千元等。

面對政府提出的七十日產假,不少議員直言支持但不滿意,更有人稱是含淚投票贊成,因為本澳經過三十年才增加到七十日,但仍與國際公約建議的九十八日還有一段距離,促請政府持續檢討提升。

商界議員則認為七十日已是平衡點,不可甚麼都要跟隨國際標準。王世民重申,對企業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不吃草,要讓勞資關係和諧,七十日是勞資政三方共識,是經社協長時間商討之結果,大家應予以尊重。

列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答謂,政府的方向是持續向好的發展,平衡好各個方面,取得社會共識,做出符合本澳發展的決定,「當未有最好之時,就找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方案」。他強調,現方案非全部人都會滿意,但是已進了步、可接受的。

李偉農明言,沒有再下一步提升的時間表,「答唔到你」,但定不會返轉頭,希望未來可在是次基礎下持續進步,而非原地踏步,這點他可以承諾,當做不到會解釋,因為政府既要保障僱員權益,也要讓企業可存續。

議員崔世平認為,若本澳產假能像一些外地屬社會福利,由政府全部負擔支付,加至九十八日並無不可。對此,李偉農相信,這不可能只是由政府去全部埋單,有時這些責任要交予市場,因公帑要用得其所及平衡。

至於三年期的過渡補貼措施,李偉農強調,這並非福利,原則上七十日有薪產假薪金由企業承擔,措施只為避免企業突然有負擔,尤助中小企更好對接。三年後會否繼續則視乎檢討結果。

就五十六還是七十日產假、能否享五日侍產假,李重申,按新制還是舊制取決於分娩事實,若在新法生效後才分娩就可享新制,生效前分娩就維持五十六日及沒男士有薪侍產假。不過他補充,法律只是道德最低標準,僱主可以提供優於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