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前高官涉貪案又有新『劇情』

2020-06-20

【正視聽】初級法院續審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19日繼續舉行,審訊涉及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在庭上表示“時任經財司長指示貿促局簡化移民申請程序”,此言既出這就為該案帶來新的疑惑。時任經財司長到底有沒有做過這樣的指示?是口頭指示還是書面指示?時任貿促局主席之前沒有提及此說法,如今“愛將”拋出的是“真言”還是“彈霧”值得檢方深究。吳愛華此句“時任經財司長指示貿促局簡化移民申請程序”有什麼根據,她又是從何處得知?或者說是以什麼方式,從何處得到當時上司的指示?如果按照她說的“送服務上門”,應該執行人員是要有相關文件來支持自己的工作指引,這些工作指引呢?而且,被問及張祖榮有否曾作出不法行為的指示,吳愛華聲稱無收過,又稱 1995年起與張祖榮共事,認為對方可信任及具專業操守。在張祖榮貪腐案被揭發近兩年後的今天,她還這麼堅持“可信任及具專業操守”的張祖榮是個“好上司”, “時任經財司長指示貿促局簡化移民申請程序”一語只是為了洗脫干係呢,還是另有所指?我們都很期待“劇情”的進一步演繹。

關於張祖榮貪污腐化的過程筆者就在這裡就不贅述了,廉署之前的披露已經非常詳細清楚,筆者只是很好奇這麼多年過去了,那些藉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到2007年4月3日之後確定的重大投資移民和藉技術移民來澳的人,從2005年4月4日開始,到東窗事發這十幾年間,到底有多少人?特別是那種兄弟朋友在澳門開公司,以技術人才申請弟弟妹妹或者親屬朋友來澳的人,特區政府有沒有重新審核這些通過非法途徑來澳的人?有沒有查核技術移民申請人與公司法人代表的關係?非法移民他們現在都是什麼狀況?這些非法來澳的“人才”他(她)們來澳之後所創造的財富又是如何處置?這不怪得別人的好奇,因為一直以來官方都沒有公佈過這些數字,特別是沒有一個案例被驅逐、被公諸於世,似乎就想在這不吵不鬧波瀾不驚之下慢慢被遺忘、被消化。

“時任經財司長指示貿促局簡化移民申請程序”,一語激起千層浪。似乎官場也好職場也罷,遇到什麼錯事,人都喜歡將責任向上推,不為自己的錯誤找原因,只想透過各種方法將自己與案件撇清關係。但如此推脫陳詞恰恰說明自己曾經在所擔當職位之責任的不作為,如今東窗事發就想透過片面之詞,試圖以肯定上司之職責,自己作為執行人只是執行職務之責,以此推脫自己的攀附心態,可筆者又問了“出事的你是否也收到過上司的書面指示?還是自己主觀地臆會上司的意思,繼而創造性地推出“送服務上門”?”作為一個政府職員,遇到違背原則的事,理應秉公執言尋根問就,如果順其意,久而久之就對上司言聽計從,沒有了原則沒有了立場,成為一個只會唯命是從、投其所好、曲意逢迎,最後也成為腐敗分子的一員。更可悲的是,面對社會正義的審判,不知悔改還意圖製造“煙霧彈”來遮掩自己的可恥,那真是為人的悲哀。 正所謂“貪官好欲又戀功,點檢深長術已窮。不怕歹念太過分,肯將人事與私通。若教利落空成恨,爭權奪勢漫學翁。等是一場春夢覺,便應遭報囹圄風。”

--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