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政府承擔債務法案通過

2020-08-05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立法全體會議,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以緊急程序通過《修改第五/二零零三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兩項信保計劃信用保證金額上限,即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十億元提高至廿二億元。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以協助中小企業度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本澳經濟復元的速度。

立法會昨日全體大會上,由李偉農引介《修改第五/二零零三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他以﹕為了有效及盡快處理有關信用保證申請的審批工作,以協助中小企業度過難關,提請採用緊急程序審議該法案。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自二零零三年推出及通過,並於一零年及一四年調升信用保證的限額,上述兩項信保計劃已推行將近十七年,截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特區政府共批准了八百八十二宗申請,合共為廿一點五億元的中小企貸款提供擔保。李偉農表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兩項信保計劃的申請數字近月急升,已提出申請並正在審理的個案共六百三十五宗,所涉及的信用保證及專項信用保證金額,分別為五點六四億元及四百五十萬元,並且預料申請數字仍會持續上升;特區政府可提供信用保證的額度將可能於數月內用罄。而本澳現時仍然面臨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中小企業所面對的經營困境仍然艱難。因此,法案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九億元調升至廿億元;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一億元調升至兩億元,即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十億元提高至廿二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本澳經濟復元的速度。

鑑於目前經濟未走出疫情陰霾,議員提出,政府會否加推其他的措施,以及加大兩項計劃的貸款上限金額?另有建議,將審批權適當授權,加快審批程序加快。李偉農指,兩項計劃中,有約百分之九點五個案需要政府擔保,另工商業發展基金每年會預留一千萬元作信用擔保變壞帳時作理賠,多年來約有百分之一點一理賠率出現。他重申,會評估可控風險、謹慎及效率間取得平衡點,不是「必批」。

李偉農又指,本澳現時的經濟環境仍然存在波動,真正要提振經濟及解決經濟困難問題就是遊客,政府推出多項援助措施的最終目的是恢復遊客,兩地政府正密鑼緊鼓,在風險可控下逐步實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