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再明言

本澳非三權分立

2020-09-12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本澳不是實施「三權分立」,而是「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司法的關係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約,且重點是配合;這對社會發展、穩定發揮非常好的作用,得到大家的了解和認同。

在昨午的行政會新聞發布會,葡文記者提出關於「三權分立」的問題。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基本法》非常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亦行之有效。本澳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在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的關係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續稱:「重點是配合。」他也強調,本澳不是實施「三權分立」的制度。

張永春表示,回歸後,三個機關的關係對社會發展、穩定發揮非常好的作用,且得到大家的了解及認同。

葡文記者追問:如何保證「司法獨立」?張永春回應,按照《基本法》、司法機關等法律,法院獨立行使司法審判權,檢察院獨立行使檢控權,這是得到法律很明確的規定和保障。並稱:「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回歸之後二十年都是這樣運行的,無需有任何疑問。」

關於公務員可能明年凍薪的問題,張永春回應,薪酬評議會的分析報告近乎完成,一旦有消息便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