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市署言論

八動保團體遞信促重啟TNR

2020-09-16

八動保團體到政總遞信表訴求。

【本報訊】八個動物保護團體對市政署發表現不具備條件推行「流浪動物捕捉、絕育、放回(TNR)計劃」等言論感訝異,向行政長官賀一誠遞信促請重新推行計劃,並強烈要求檢討《動物保護法》,真正保護動物。

動保團體一行五名代表昨在直選議員蘇嘉豪陪同下到政府總部遞信,就近期市政署處理流浪動物及《動保法》生效以來的效力作出異議。一如以往有多名軍裝及便衣警員在場監視或協調。

澳門動物福利會代表黎太表示,當初爭取訂立《動物保護法》是希望保護動物,對虐待動物者起阻嚇作用,但該法實施至今,並沒收預期成效,反而變成用來懲罰一些盡責的飼主。為此她們強烈要求檢討該法,以貫徹保護動物之初衷。

對於市政署有意對長期餵飼流浪動物行為執法,黎太相信,禁止餵飼甚至捕捉撲殺並非徹底解決辦法,這不會令流浪動物消失,因這是趕不上其繁殖、增加速度,最終是要絕育,從源頭控制。

黎太說,她們一直與市政署商討TNR計劃試行方案,早前才提交計劃修正案,有信心可藉此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然而署方突然對外公布指計劃不具條件推行,實令她們感到非常訝異。

「澳門主張和諧社會呀,你無可能一刀切撲殺就算!」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會長劉佩珍補充,政府應思考一個可行辦法,既保護流浪動物的生命,又不影響公共環境衛生才是,「(TNR)未試過佢就已經一刀切…咁樣已經唔和諧」。

就市政署指七成捕捉的流浪動物獲領養實顯示做法行之有效,劉佩珍指出,一些名種狗或狗仔當然受歡迎,但常見的唐狗、老狗領養率十分低,且有關並沒反映領養後再被棄養的情況。

蘇嘉豪也重申,《動保法》生效四年,多宗虐待或虐殺動物的個案檢控工作沒有下文,反而善心人士餵飼流浪動物遭強硬對待,批評當局做法本末倒置,實有必要盡快檢討。他希望有更高層次的特首或司長介入,妥善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

其他參與團體有澳門保護流浪犬隻協會、浪浪動物庇護家園、澳門蒲公英保護動物協會、毛孩原有家(澳門)義工團、澳門流浪犬樂園,以及浪浪(澳門)義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