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台灣殺人案嫌疑人陳同佳 仍願意到台自首受審

2020-09-23

【香港中通社9月22日電】(記者 李焯龍)台灣殺人案嫌疑人陳同佳在香港刑滿出獄已近一年,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2日再次慰問受害者的家人,重申陳同佳仍然願意到台灣自首,特區政府願意提供相關協助。

當日上午,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被問到陳同佳自首赴台灣受審的最新情況。林鄭月娥首先慰問受害者的家人,希望他們能夠釋懷。她說,在法理上,陳同佳在香港接受了因違法犯罪的懲治,已服刑完畢,現在是“自由人”,所以從司法管轄權的角度來看,香港特區政府無法對陳同佳採取任何行動,並無基礎要求陳同佳做甚麼事情。“但透過管浩鳴牧師,我一直得到的了解,都是陳同佳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會回到台灣自首。”林鄭月娥說。

林鄭月娥說,過去這段時間,鑑於一些政情問題及新冠疫情,陳同佳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一事未能展開討論。但當政情、新冠疫情和兩地人員往來許可,陳同佳仍然願意回到台灣接受法律制裁。她已向管浩鳴牧師說明,如有需要,香港特區政府願意提供相關協助。“他(陳同佳)是自責、自疚,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所以現在要等待一個適當的時候返回台灣,由台灣當局處理。”林鄭月娥說。

被問到香港特區政府會否主動採取行動,林鄭月娥指出,最近與台方在其他事情的溝通上都不能取得回應,所以就陳同佳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一事,看不到由特區政府出面會有甚麼好處,還是希望通過管浩鳴牧師或其他有心人士幫助陳同佳回到台灣。

2018年2月,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並潛逃回港。陳同佳回港後,因涉嫌盜用女友銀行卡和其他物品被特區政府律政司起訴洗黑錢罪,並於2019年4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入獄,至同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因港台之間沒有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協議,陳同佳在出獄後無法被移交至案發地台灣受審。雖然陳同佳自願到台灣自首,但台灣當局表示拒絕他入境,更不斷以不負責任的言論詆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