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宗問題移民個案送檢院

政府收緊續期條件‧申請人質疑不公

2021-02-19

貿促局派出代表列席會議(左方)

【本報訊】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召開會議,跟進貿促局的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程序,獲貿促局代主席黃偉倫及貿促局代表列席會議。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施家倫會後引述貿促局會上回應指,二零二零年共收到九十四宗居留申請,當中八宗為重大投資居留。而自二零一七年至去年,歷年已處理十四宗居留申請,有三宗獲批准(去年沒有批出新居留個案)。他續指,不少議員收到有技術居留的專業人士反映,政府突然收緊續期條件,包括要求需要每年在澳有一百八十三日過夜,在沒有修改相關法律的情況下,對處於續期的申請人不公平。委員會希望政府,需要簡化流程和加快審批的同時,向申請人清晰列明審批要件,以及建議採取「新人新制、舊人舊制」方式,處理二零二零年前後的申請。

委員會昨與政府代表展開長達兩小組的討論,會上,貿促局向委員會介紹了優化後的工作和審批程序,包括透過加強電子化,令申請流程更順通、加強人力資源的配置,與申請人作好充分溝通,將所提交的資料前置到提交申請時,審批交到後台專人跟進、與有權限部門合作加強監管及核實,以收齊資料起計,兩至三星期可以完成個案審批。

施家倫會後引述貿促局會上表示,去年全面複查了三千多宗申請個案,以及一百多個重大投資居留計劃;另一方面,二零二零年共收到九十四宗居留申請,當中八宗為重大投資居留。而自二零一七年至去年,歷年已處理十四宗居留申請,有三宗獲批准;收到三百八十二宗續期申請,處理了三百六十一宗,當中二百二十六宗獲批。另有一百零一宗個案移交檢察院,有八宗提出上訴。

他指,會上有委員反映,認為審批時間長、過份慢及謹慎,部份個案的續期被拖慢。同時提出,相關的法律8/1999法律自一九九九年至今未有作出修改,但為何自二零一七年廉署就居留問題作出廉署報告後,對續期的條件突然作出收緊,最明顯為要求申請人每年需要在澳過夜一百八十三日,當時(一九九九年)推出居留政策的目的,是「需要人才、但唔需要佢係澳門瞓。」而且8/1999相關條文中,沒有明確的每年留澳過夜日數限制,還列出需要考慮個人及不在澳情況,包括﹕不在澳的原因、期間及次數、在澳的慣住所、受聘機構、其配偶及家庭成員所在等因素作出考慮;質疑目前突然收緊政策,政府的自由裁量權過大,於二零一七年前後有不同標準,並且沒有通知及明晰列明相應要求,不斷拖申請人時間,對處於續期的申請人不公平,

施家倫表示,有委員提出,希望政府考慮「新人新制、舊人舊制」方式,處理二零二零年前後的申請。但政府代表會上未有明確回應對相關建議的取態。委員又提出,由於目前的要求不清晰,希望政府進一步清晰列明標準、例如每年留澳過夜日數,要件、住所等。另建議,重大投資審批後,要持續跟進其投資是否對澳有利及有持續發展,審視項目情況,若為技術居留申請人,則要檢視其是否本澳所需人才、個人成就,是否繼續受聘於相關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