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首案再提堂

2021-04-09

【香港中通社4月8日電】8日,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再在特區高等法院提堂。就控方遞交一份詮釋涉案“港獨”口號的專家報告,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決定,接納部分內容呈堂。

控方早前遞交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報告,詮釋涉案“港獨”口號。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

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決定,接納專家報告中部分內容呈堂。

案件排期在6月23日開審,由3位法官共同主理,不設陪審團,以英語進行,預計為期15日。

22歲被告唐英傑在去年7月1日駕駛插上“港獨”口號旗幟的摩托車,在灣仔撞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受傷,被捕後面對兩項罪名。

首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唐英傑在去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罪恐怖活動罪,則指唐英傑在同日同地,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