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溥森:遺棄動物有害無利須懲罰

2021-06-15

陳溥森

【特訊】近日在路環疊石塘有市民在路邊驚見逾米長的疑似美洲大蜥蜴,即反映給有關部門處理。其實,在本澳野外發現外來物種也並非首次,前期在半島水塘就發現至少兩只的鱷龜;前期在離島的多個濕地及山澗地方,就發現有牛蛙等。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陳溥森認為,現時野外發現的這些爬行類和兩棲類外來物種,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是當局合法餵養而逃脫的動物,而應是某些市民原居家飼養、但玩膩後擅自棄養的寵物。

陳溥森表示,隨便棄養和放生動物,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從尊重生命的角度來說,每個動物本身也是一條生命,拋棄動物實際上就等同拋棄生命。因為,當原主人把在家圈養多時已失去捕獵能力的一兩隻寵物偷偷拋棄郊野的時候,就注定這些動物根本無法適應弱肉強食的自然環境,只能在飢渴中慢慢等待死亡,況且有些動物得了疾病死亡後,甚至會成為某種疫病的傳染源,潛伏種種隱患。反過來,倘若人們棄養的某種動物數量過多,自我繁殖氾濫,形成雀巢鳩佔之勢,則又會對原有的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影響便是更大的範圍。人們在多個公園的大型池塘內,為何只見非洲鯽魚成群浮沉而不見斑爛錦鯉集體暢遊?這就是喧賓奪主的情況。所以,個人飼養動物要有正確對待動物的意識,切勿因一時的心血來潮而餵養,僅玩膩厭倦便受一時衝動而遺棄。

飼養動物是一種精神寄托,盡管在澳門餵養龐物有很多種類都可以遵循正常渠道在店鋪選購得到,且價格不高。但動物從小到大的成長,始終要有一個過程,要經歷一段日子,這就需要飼養者事前認真考慮自身是否具備合適的條件:如經濟能力、情緒控制、個人愛好、時間安排等。尤其是要遵守國家法規和國際公約,不得買賣、販運、宰殺瀕危物種和二級保護動物。為此,他呼籲飼養寵物的飼主,對有攻擊性或含毒素的動物一定要嚴加看管,更不能隨意拋棄任由其自生自滅。不然,出了問題,釀成事故,是要負上應有的責任的。同時,他亦建議當局也要加強巡查,對違規者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