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政暫擱討論四選三

2018-12-06

梁維特花三分鐘回應傳媒便離開。

【本報訊】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勞資對「四選三」存在較大分歧,三方協議「暫不討論」這方案,將按雙方取得共識的方向進行《勞動關係法》的其他修訂工作。資方代表則強調崔煜林,「四選三」不是資方提出的。

十月下旬,政府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出的其中一項優先修改《勞動關係法》建議,是允許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及重陽節其中三日改在公眾假日享受 (俗稱「四選三」)。這方案引起多個勞工團體的強烈反對,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再次閉門討論。

委員會昨早並非討論「四選三」單一議題。經過近四小時的會議後,委員會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持向傳媒表示,「四選三」在勞資之間存在較大分歧;所以,勞、資、政三方協議「暫不討論」。他宣稱,將就勞資已達共識的其他修法方向,盡快展開後續工作。

梁維特以有公務在身為由,僅以三分鐘時間回答記者問題便離開。

資方代表崔煜林在會議後向傳媒強調,縱使,資方認為政府提出「四選三」是出於善意,也具有一定靈活性,但是,無論是「四選三」,或是公開諮詢文本的「十選三」,都不是資方提出的。勞方代表梁偉峰則表示,暫不討論「四選三」,並展開其他方向的修法工作,體現政府實事求是。

對於「四選三」不是出於資方的說法,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協調員、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重申,那方案完全沒有改變僱員享受強制假期的權利。將來,當局會更多向持份者清楚說明。並表示,將盡力進行《勞動關係法》的其他修訂工作,他沒有承諾政府在明年換屆前完成。

對於政府在十月下旬提出的七項優先修訂《勞動關係法》建議,資方仍有不滿之處。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在公開諮詢時,政府的方案提出增加十四日無薪產假,最新的修法建議變成增加十四日有薪產假,沒有考慮僱主的承受能力,更沒有考慮七十日產假對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所造成的極大人力資源影響。

崔煜林也表示,政府提出增加十四日的有薪產假報酬,第一年的十四日由政府補貼,第二年卻只補貼七日。對此,資方強烈反對。既然政府當初提出的十四日是無薪,現在由無薪變成有薪,絕對應由政府全部承擔這十四日報酬補貼,這也是體現政府對中小企的體恤和支持。

協調員黃志雄回應,勞資存在不同意見是很正常的。政府提出產假應該調升到七十日的建議是為了家庭友善、和諧。他指出,修訂《勞動關係法》時,政府將考慮勞資及社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