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首座核能機組走入歷史

將以25年完成除役作業

2018-12-06

【香港中通社12月5日電】台北消息:台灣首座核電廠5日開始走入歷史。位於新北市石門區的台灣電力公司(簡稱:台電)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於5日到期,6日將正式進入除役期,未來將以25年分4階段完成除役作業。

台電表示,台灣核一廠1號機與2號機裝置分別於1978年12月與1979年7月商轉,運轉執照分別於今年12月5日及明年7月15日屆滿。40年來,核一廠運轉提供北部地區穩定的電力,並陪伴台灣地區走過能源危機,在1979年爆發石油危機後,以較低的發電成本驚險挺過最艱難的時刻。如今1號機運轉40年商轉執照於12月5日到期,隔天正式進入“除役期”,成為台灣第一座除役的核電廠。

台電指出,依據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核電廠需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燃料退出,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而目前核一廠用過燃料分別放在爐心與用過燃料池中,不論放在爐心、乾式貯存或是用過燃料池均屬安全的方式。若能放置在乾式貯存桶內,由於不需要電力或是冷卻水維持冷卻,靠自然通風即可冷卻,相對上更為安全,亦可順利進行除役作業。

台電表示,核一廠除役計劃已於去年6月28日通過原子能委員會審查,現正待環保署環評審查通過,取得原能會除役許可後正式展開除役作業。

  除役作業將以25年分4階段進行。前8年為停機過渡階段,將進行廠區放射性存量評估,並執行除污作業;接續12年除役拆廠階段,將用過核燃料移至乾式貯存設施,拆除反應器及汽機組件等。接著第3階段為3年期的最終狀態偵測階段,將持續偵測廠區環境輻射值;最後還需2年拆除剩餘建築物,進行土地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