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股東侵吞七百萬公款

2022-04-29

【本報訊】新口岸一間工程公司股東,涉嫌侵吞七百七十九萬多元公款,作為償還他個人債項,日前為司警拘捕,他辯稱獲得公司授權挪用。

被捕香港男子姓陳(見圖)、四十三歲、工程公司股東,涉嫌相當巨額之信用濫用罪移送檢察院。

新口岸一間工程公司持牌人於一八年期間,因公務認識陳,至一九年二月,陳稱退出自己工程公司,然後以帶工程方式入股事主公司,他並於三月承接另一個工程公司承批的路氹帶大型工程,工程費用達一億五千多萬,作為入股五成的條件,該工程並於二零年三月完成。

及後,持牌人事主接獲材料供應商追討欠款通知,遂向陳了解,陳稱承批工程公司拖欠款項而造成,至二一年七月,事主向承批公司對帳時發現,其實早已支付結清工程款項,並應陳要求開出兩張合共三百九十萬的支票到陳自己帳戶。隨後,事主又發現於一九年九月五日,公司亦收到承批公司另一筆共六百二十二萬多元的工程款項後,陳挪用其中一百八十六萬元償還他舊公司的欠款。又自陳入股後,曾簽發二百零三萬五千多元,作為支付他拖欠承批工程公司的債項,合共挪用事主公司七百七十九萬五千二百五十一元,事主於是向檢察院舉報。

司警二一年十一月接獲檢察院要求調查案件,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陳經港珠澳口岸入境時為司警拘捕,他辯稱獲得事主授權挪用以上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