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討論核准稅務法典

2022-05-19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委員提出滯納程序需要優化,以及希望整個法案和稅務程序,都要注意與《電子政務法》行文相應。

三常會昨討論該法案一百二十七條至一百五十條條文。黃顯輝表示,在滯納程序中,委員提出希望當局在進入滯納程序之初起,主動通知納稅人,比目前最後繳付期前十五日才作出通知,作出優化。另外,委員會提醒,政府早前已接納委員會意見,當政府原因多徵收稅項時,退還相應稅外,還要計算賠償性利息的適用範圍已擴大。而撤銷憑證只能於指定期限內、使用在繳納相同稅種的規定,委員對之關注,政府解釋例外情況下,當事人可申請現金返還。

黃顯輝又指委員會希望,整個法案中以更多資訊方式、電子化處理,以及整個稅務程序的行文,需要與《電子政務法》行文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