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大麻二酚列危險藥物禁帶入境

2023-02-02

【香港中通社2月1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大麻二酚(CBD)1日起列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並禁止旅客攜帶入境。

政府提醒市民,販運及非法製造CBD及其產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情況下管有和服用該物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

於新法例生效前,特區政府安排了棄置箱,以供市民自願棄置含有CBD的物件,並協助有需要的市民作大批量棄置。截至1月29日,政府共收集約77400件含有CBD物件,主要是護膚品、口服油、健康補充品等。

政府並勸告旅客,切勿從外地攜帶CBD及其產品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