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分析土地批給失效個案

張永春:暫未有完成時間

2018-12-10

張永春強調是次分析屬廉署職責範圍,也是他們該做的。

【本報訊】特首崔世安把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個案交廉署綜合分析,廉政專員張永春強調,這屬制度審查和研究,並非針對政府依《土地法》廿五年大限收地之行為,暫未知完成時間。

張永春昨受訪時就先強調兩點,一是廉署是次調查屬於行政申訴中的制度審查之職能,過去如就完善公共採購制度也曾做過。二是今次並非審視政府宣告批地失效到收地之行為。

張永春表示,政府對超過廿五年未完成發展的收地,是依法辦事,這方面廉署的觀點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許多案件已在法院甚至終院已有判決,故廉署不應審視其廿五年收地的問題。

廉署要審視的,就是社會有意見認為收地過程中可能涉及歸責於承批人或行政當局的情況。張永春稱,行政法務司和相關部門其實都曾對此有相當分析和研究,廉署今次是應特首指示也就此去做,審視七十三個土地個案。

被問到何時完成?能否今屆政府內完成?張永春說,現才索取資料開始分析,現階段難以預計何時完成,「呢個依家真係講唔到」,要待工作至一定程度後才有條件說。

特首宣告慢 張:有程序和工夫

有議員質疑特首收到司長批地失效報告廿個月後才宣告失效有問題,張永春不表認同,稱特首辦在收報告後也要走程序、做工夫,如卷宗分析和聽證,「唔係簽個字就得」,且個案可能卷宗多等。

被問到是次綜合分析會否包含特首這個層面的工作,張明言暫不會,重申廉署是有需要才跟進,不會所有的都跟進,笑言若這樣做的話,「我諗個土地分析都做唔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