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27號
2019年01月01日
星期二
九成社屋租戶明年續免繳租金
2019-01-01
【特訊】特區政府於2019年延續社屋租戶租金豁免措施,不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獲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澳門幣,下同),約11000戶,約佔90%租戶可繼續獲豁免繳交租金,預計每月豁免租金的金額合共約555萬元,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則不獲豁免租金。
根據法例規定社屋每月家團收入上限,一人家團為11470元,二人家團為17360元,三人家團為23430,四人家團為25680元,五人家團為27310元,六人家團為32000,七人或以上家團為33630元。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則不獲豁免租金。社屋租戶租金豁免措施自2011年起實施,以期為經濟薄弱的社屋租戶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支援措施,同時,部份月收入超出收入上限的社屋租戶須繳付更高租金,推動社屋超收入戶自動退場,體現公屋資源的合理運用。2018年社屋租戶獲豁租金金額預計約為66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