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1962號
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居住證是便利台胞措施
不涉台胞政治權利和義務調整
2018-10-18
【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電】(夏守智 鄭巧)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7日在北京表示,台灣居民居住證是應廣大台胞需要制發的,是一項便利台灣同胞來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措施,不涉及台灣居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調整。台灣同胞申領居住證不需要放棄台灣的身份證和戶籍,也不需要具有大陸的戶籍。
在當天舉行的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問,台灣當局領導人曾說居住證祗是方便台胞在大陸居住和活動的證件,但日前當局卻修改了相關文件,明確限制申領大陸居住證的台胞未來不能考公務員、軍警校,不能參加縣市長選舉和擔任其他公職,發言人對當局前後表態的政策矛盾有何評價?馬曉光回應時作如上表述。
馬曉光指出,台灣居民居住證的申領完全採取自願原則,沒有任何強制要求。這樣的政策已經充分考慮了當前兩岸關係的一些特殊實際狀況,充分考慮了台灣同胞可能有的一些顧慮。但是很遺憾,民進黨當局還是在一心一意要壞台灣同胞的好事。我們也多次講,老百姓心裡有桿秤,這樣的做法究竟會導致什麼樣的效果,已經不言自明。
馬曉光表示,實施包括居住證、“31條措施”等在內的一系列政策的出發點,就是為台灣同胞來大陸生活、工作、學習、就業、創業提供更多的便利,逐步為他們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這是“兩岸一家親”理念的體現,是我們真心實意為台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他說,對於這些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民進黨當局本來應該相向而行,大家共襄盛舉。但其採取了反其道而行之的政治操縱手法,不斷對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同胞進行恐嚇、限制乃至於懲罰。這樣的做法不得人心,希望民進黨當局能够認真地反省。
被問及台灣同胞的居住證申領發放情況,馬曉光用八個字概括:非常踴躍、持續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