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9-01-15

昨日出版的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四項行政命令、一項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及兩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48/2019號及第49/2019號行政命令,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簽署《關於發放研究生獎學金的合作協議書》,以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簽署《關於發放研究生獎學金的合作協議書》,自公佈日起生效。

第50/2019號行政命令,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中國太平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人壽保險業務,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1/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將《職業稅規章》第十條第一款所指收益從多於一位僱主處獲取的第一組納稅人及不具備適當編製會計的第二組納稅人二零一八年收益的M/5式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