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虐童頻傳引輿論撻伐

當局擬修法加重刑責

2019-01-18

【香港中通社1月17日電】台北消息:面對近日發生數宗虐童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17日拜託台灣“立法院”盡快通過針對虐童的修法草案,台灣“法務部”則表明會重視加重刑期的民意。

輿論發酵於新北市一位父親對妻兒施暴,網友憤怒之下前往男子住所動私刑;隨後,台南再有歲半女童遭17歲生母等4人施虐致死,嘉義特殊教育學校則有女老師對智障女生餵食辣椒。連串虐童事件引起社會撻伐,蔡英文也透過“總統府”發言人及社交網絡表達關注。

關注兒童健康的團體統計,近5年來,台灣至少有293名兒童因受虐死亡,平均每年約有59位受虐兒童來不及長大。台灣刑法對於凌虐或妨害16歲以下少兒身心發育的加害人,最高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行政院”去年9月對此提出刑法修正案。草案增訂致死及致重傷處罰,對於未滿16歲人士,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雖然刑法修正案已經送達“立法院”審議,但因近日發生多起虐童案,引發民眾重視,有立委希望加重刑罰,因此將收集各方意見,作為加重處罰依據。

前台北縣(現新北市)縣長周錫瑋指出,現行法律對虐童者量刑太輕,希望修法加重虐童者的刑期,虐童致死應處以死刑,若“立法院”不盡快修法解決,將一起上街包圍“立法院”大樓。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過去認為虎毒不食子,才會以過失殺人方向認定虐童行為;若直接用殺人罪處理,刑度是10年以上至死刑,這是可以考量的方向。

“立法院”各黨團17日協商新會期日期,確定2月15日開議。有立委提出開臨時會修改刑法凌虐幼童罪;中國國民黨書記長曾銘宗則提議,不如等新會期開議,直接二讀草案,以各黨團協商方式處理,會比開臨時會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