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貴租私人寫字樓捱轟

2019-01-31

譚俊榮及馮小萍

【本報訊】議員李靜儀指,近年政府租用寫字樓開支不斷增加,由一六年的八點一億元澳門元(下同),一七年的八點八三億元,增至去年九點六億元,每平方米租金差距亦大,由一百多元至六百多元不等,高達六倍,而且出現租金高於私人市場。引發起,議員關注為何會出現政府租用辦公點租金高於私人市場的情況。

政府除每年用近十億元租用私人辦公地點,李靜儀還反映,政府所租用的私人辦公點租金差距大,甚至出現比私人市場租金更貴情況,其中退休基金會、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兩個部門的租金最貴,每平方米租金分別達六百五十九元及六百三十元,但同區和同一棟商廈的租金只需五百多元,為何會出現政府租金比私人市場貴的情況?除此,公共檔案及廢舊物資亦要租用倉庫存放,二零一五年租用倉庫費用每月開支達六百六十萬元,她批評,要避免租用辦公室的過度浪費,認為需要檢討租用的需要性及適度性,完善廢舊物資的報銷及公共檔案的管理機制,透過電子化減少不必要的倉存和寫字樓空間,確保公帑的善用。

議員梁孫旭亦質疑,政府年用近十億元租用辦公地點,部份部門不涉及對外接待,例如退休基金會屬內部行政部門,為何需要花每平方米六百多元如此昂貴租金?是否有此必要?他希望,政府的租用準則要確保價錢有合理性。議員高天賜亦批評,退休基金會租用中心地段作內部行政,此行為奢侈。相反,政府擁有的物業、鋪位長期被放置舊傢俬,政府能知道擁有多少物業及車位嗎?希望政府優先善用手上的物業。蘇嘉豪指,去年上半年,政府共簽署四百四十三份租賃合同,不希望政府被「襟住搶」,在租金上要有議價能力。

財政局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解釋,公共部門租賃物業時,會考慮使用需要、服務點的便民性等作選出平衡點作考慮。在續約時,相關部門會與業主協商,爭取較相宜的租金和較長租用年期等,又會盡量審視租賃面積的需要而作出決定。若自治實體,也需要按監督實體按指示而作租賃行為。她指,二零一七年實際支付租金與一八年相若,反映出部門盡量審視租賃地方的需要。

至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及退休基金會租金較私人市場貴的原因,她指,租賃私人物業時會出現最初租用時不太貴,但租用一定時間後會出現租金高於私人市場的情況。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指,氹仔O1地段多功能政府大樓已於去年十一月完成了接收程序,工程金額約為二億九千一百多萬元,每平方米造價為六千三百元,若有關部門退還部份租賃物業,預計每年可節省兩千一百萬元租金開支(不包括部門首次使用倉庫)。另新口岸填海區6K地段公共辦公大樓建造工程於去年十二月動工,料二零二一年五月完工,約為一億八千八百多萬元,每平方米造價約為一萬四千元。新城B區法區仍處於前期工作階段,暫時未具條件進入成本預算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