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年廿八起關口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

2019-01-31

【特訊】農曆新年將至,為方便市民歲晚於內地購買個人自用年花回澳佈置家居,市政署將於二月二日至四日(農曆年廿八至年三十)一連三天在關閘口岸旅客入境通道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市政署呼籲市民未經許可切勿攜帶瀕危野生植物入境。

臨時植物檢疫站只設於關閘口岸,運作時間由二月二日至四日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市民如攜帶年花回澳,須注意以下事項:

1. 所有植物必須符合個人自用及下列重量之規定:

a) 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植物之總重量不得超過五公斤;

b) 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具泥土及帶根之植物一盆,或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之小盆栽,或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之鮮切花,但單項品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2. 不帶根之植物,如鮮切花類合計重量不超過一公斤者可免檢(水仙、風信子等浸水之植物視為不帶根之植物);

3. 市民攜帶植物入境,必須遞交當日由花商發出有蓋印及簽名的憑據正本,並附有生產/採購花場之名稱、聯絡地址及電話、品種名稱及數量等資料,以便市政署人員為植物檢疫;若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須預先取得由經濟局發出之進口許可;

4. 凡不符合以上規定之進口植物,市政署將扣押處理;有關人士如欲領回被扣押之植物,須補辦正式植物進口申請手續。

市政署呼籲市民,如沒有預先取得經濟局的進口許可,切勿攜帶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品種入境,當中包括所有品種的蘭花、豬籠草、瓶子草、捕蠅草、仙人掌、蘆薈、鐵海棠、玉麒麟及蘇鐵等,以免受到檢控。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2017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最高可科處澳門幣五十萬元的罰金。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