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稅務優惠

二常會續分析討論

2019-02-01

陳澤武介紹融資租賃法小組會內容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分析及討論《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法案。政府提出修訂文本,建議融資租賃公司僅可享受一個作辦公用途物業的印花稅豁免,且物業印花稅設上限金額,避免炒賣。

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與政府代表就法案作細則性討論,法案原文本建議,融資租賃公司首次購買辦公用途的不動產,可獲豁免印花稅。最新文本建議,每間融資租賃公司僅能享受一個不動產的印花稅豁免,並建議印花稅金額設上限,金額為五十萬元,即可購買約價值一千六百萬元的辦公用途不動生產。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表示,委員認同政府修改方向及文本,避免出現有融資租賃公司一次過大量購買不動產作投資的情況。

法案討論已接近尾聲,陳澤武表示,委員會正草擬意見書,希望政府能盡快提交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