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促訂駕駛扣分制打擊醉駕毒駕

2019-02-05

陳家良

【特訊】交通事務局再次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法》,並循七個思路作重點諮詢。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表示,社會對提高醉駕、毒駕、酒駕等刑罰有較大共識,爭議不大,期望當局透過刑責與罰款“雙軌並行”的制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至於社會關注的“牛肉乾”加價,他認為當局先要理順本澳公交,做好車位和基建配套,否則一味靠調升罰款,只會適得其反,徒添居民怨氣。

罰金代刑難遏歪風

近年不少駕駛者因警方查車或交通意外,被揭發酒駕、醉駕或毒駕。陳家良坦言,社會一直質疑現行相關刑罰太輕,尤其可採用罰金代刑及暫緩執行徒刑的規定,難以阻遏歪風蔓延。他指,社會對提高醉駕、毒駕、酒駕等刑罰有較大共識,相信爭議不大,希望當局透過更嚴厲的處罰方式,加強駕駛者的責任,提升阻嚇力。同時,要盡快取消罰金代刑的規定,透過刑責與罰款“雙軌並行”的制度,打擊酒駕、醉駕和毒駕,使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才能有效防止和減少意外頻生。

泊位不足調升罰款於事無補

至於社會關注的“牛肉乾”加價,當局只表示希望收集民意,沒有取向性建議。陳家良認為,「牛肉乾」加價與否,關鍵在於有否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理順本澳公交及做好車位、基建配套,否則一味靠調升罰款,只會增加居民的用車成本,徒添社會怨氣,對整治本澳的交通成效有限。他認為,當局若要以經濟手段解決違泊問題,必先從「理順公交、做好基建」兩方面著手,包括全面優化巴士路線、增加高峰期巴士班次、從嚴整治的士服務;中長期應盡快推動輕軌落成使用,開通第四、第五條跨海通道,以疏導本澳高峰期的交通困境。此外,政府亦應設法增加電單車泊位,研究引入倉儲式停車場,只有找準問題的癥結,才能對症下藥。

凝聚共識多角度考量罰則

針對文本提出研究是否引入“扣分制”,陳家良表示,對於有不良駕駛習慣的司機,純粹罰款意義不大,認同對違反交通規則,尤其危及人命安全的駕駛行為應實行“扣分制”,此舉有助改善道路安全,減少交通意外所引致的傷亡。建議本澳應仿照鄰近地區(如內地或台灣)的做法,當駕駛者的違規記錄達一定分數時,除開展相應的行政程序外,亦應強制其進行理論或技術培訓,令違法者注意駕駛安全。

另外,是次諮詢文本亦建議,將輕微違反行為轉為不具刑事性質的行政違法,陳家良對此有所保留。他指出部份如無牌駕駛、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等行為,對道路安全及行人構成嚴重威脅,違法者理應負上相應的刑事責任,而非單純以行政罰款了事,因此,權限部門應審慎考慮,多從違法行為本身的危害性及阻嚇力等方面作考量評估,凝聚更多社會共識,絕不能貿然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