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獲委任

特首選管會主席

2019-02-12

宋敏莉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登第1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包括終審法院法官宋敏莉(委員會主席)、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