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兩億玩多兩年三個月

澳博美高梅賭牌延長至2022年

政府:有利未來統一公開競投

2019-03-16

賭牌率先到期的澳博與美高梅成功爭取延長批給合同,與其他博企在未來投牌時能處於同一起跑線。

政府就延長兩賭牌開新聞發佈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延長“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期限, 行政長官崔世安代表特區政府與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簽署合同附錄

【本報訊】政府昨突然宣布,已接納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博)及美高梅金殿超濠有限公司(下稱美高梅)之申請及支付兩億元等條件,將其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即賭牌)延長多兩年三個月,至二○二二年六月,與其它博企賭牌到期時間睇齊,以便屆時統一公開競投。

昨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十三日的批示,按《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之規定,延長政府與澳博簽署的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的期限至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原定到期日為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延長兩賭牌助保社會穩定

批示解釋延長批給之決定,包括因該批給期限先於其他的到期,而延長可將全部的到期日統一,不僅有助於統一籌備新一屆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公開競投,也有助保持社會穩定,尤其是就業市場穩定。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在中午十二時就批准延長兩間賭牌之申請事宜舉行新聞發佈會。雙方在發佈會前經已閉門簽約,崔世安代表特區政府與澳博代表簽署有關合同附錄。澳博隨後也與副牌的美高梅完成相關協議簽署。

經綜合分析考慮後決定

經濟財政司司梁維特會上表示,經過一段時間聽取社會意見,以及內部的綜合研究和分析,尤綜合考慮相關法律規定、對整體行業發展及對本地居民勞動權益的影響等,政府決定批准兩博企提出延長賭牌至該日之申請。

梁維特強調,《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十三條的第二及第三款已對延長批給有所規定,包括「可例外地透過具說明理由之行政長官批示一次或分多次延長,但總數不得超過五年」,因此是次延長申請之批准完全是合法的。

兩博企各付兩億元回報金

除重申批示中的理由外,梁維特透露,兩博企就延長賭牌提出條件,包括各分別額外支付一筆過二億澳門元,以作為合同期限延長的回報,且這不影響現行依法其要承擔的稅務(如賭稅)、溢價金及其他撥款等支付義務。

至於兩億元回報金是如何得出,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陳達夫說,這與博企每年固定支付溢價金三千萬元對比,「足夠有六倍咁多」。梁維特指,兩億元等條件都是由博企提出,政府綜合分析後認為是合理、合法的。

入強積金、設勞動債權擔保

另兩條件是,兩博企將會率先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也會透過銀行設立勞動債權擔保,澳博的擔保金不少於三十五億元,而美高梅的就八點二億元,均要在三個月內落實。

梁維特說,政府是考慮到該三項條件符合本澳整體及長遠發展的利益,特別是能為員工提供更好的退休及離職保障,所以決定批准。他認為外界應更多關注兩員工保障之條件,希望此能為社會帶來新氣象。

未來賭牌競投續無內容

其他一切有關新一輪賭牌公開競投的問題,包括時間、賭牌數量、維持正副牌、投牌條件等,梁維特的答案基本得一個,就是政府會不斷聽社會各方意見、綜合分析研究,並去修改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梁司重申,就賭業未來發展,政府將續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對新一屆賭牌重新公開競投作出準備,包括對現行各項博彩法律法規進行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思考如何讓賭業未來發展能配合「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符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的方向,並有助於進一步提升行業的區域及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