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專業資格制度法案通過

2019-03-20

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列席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議員關注到,法案未能做到公職社工與私人機構任職的社工同樣獲得註冊制度。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未來將會透過特別職程對公職社工作出規範。

立法會昨召開全體大會,邀請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列席會議,討論《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法案中,規範私人機構任職的社工需要註冊,多名議員憂慮,為何法案未能做到一專兩制,公職社工為何不能註冊? 有議員提出,公職與民間社工未來如何涵接,會否存在涵接問題?

譚俊榮表示,公職社工由《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故《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只規範私人機構社工作註冊。他希望,創設條件為社工設特別職程,相信公職局會加快制定有關職程。在涵接上,他認為,沒有問題。

議員也關注到社專會的成員組成,尤其是第一屆社專會的組成,由於首界沒有註冊社工,如何組成第一屆社專會?以及如何選出第二屆社專會成員?議員蘇嘉豪提出,三名政府建議的成員中,未必是從事社會工作領域,可能會影響委員會的專業性。譚俊榮指,特區政府重視專業自主,十一人組成的社專會中,五名是註冊社工,三名政府建議的成員屬社會工作範疇專家學者,共計相關專業人士有八名,並且不會由社工局管理層出任社專會主席,由行內人負責,更專業。社專會屬合議機關,分兩個小組,日後將會負責制定註冊社工倫理工作守則、資格評審及專業發展課程等,紀律程序亦將由其中一個小組負責。

社工局副局長韓衛補充,社專會成員數目由最初九名增至十一名,三名建議成員中,會考慮到將來不同階段的方向性。

譚俊榮在回應議員有關如何拉近公職與私人機構社工薪酬差時表示,目前有六百七十五名社工學生、一千一百一十三名社工,人數足夠,目前不會考慮在公職引入外地社工。若其他專業日後不能找到合適人材時,才會考慮引入有關專業範疇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