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會計師註冊法

2019-03-26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總結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案。主席黃顯輝預料,將可於下次、本週四的會議完成法案的首輪分析及討論,之後就等待政府的回覆。

三常會審議法案的第七章及第八章、由第五十五條至第七十六條內容,有關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執業道德守則。

黃顯輝會後總結表示,委員會對此有問題的地方不多。相關條文是等同於現行的《71/99/M號法令核數師通則》及《 36/2004號行政法規註冊核數師職業道德守則》的部份內容。

委員會關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之決議、指引及執業准則之制定與公布的方式,如是否需要在政府公報刊登、是要要司長甚至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等問題,這是讓業界、客戶和公眾知悉到相關規則,保障權利、清晰義務。

委員會也關注,在該企業或實體曾擔任董事、秘書或任何管理層職務的不得擔任其審計職務等相關規定之期限,由現行的「過去三年內」縮至法案的「過去一年內」之原因。

黃顯輝說,會上有委員質疑在現行只用行政法規規範職業道德方面,將來是否有需要以法律這種更高的形式規範訂定。還有委員認為部份條文內容重疊,冀政府解釋。

另有傳媒問及對議員高天賜再度提《工會法》之看法,黃未有回應,指這是總結小組會,回應其他問題實不恰當,建議可在之後如大會時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