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進委員會跟進港珠澳大橋澳口岸使用

2019-03-26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施家倫與秘書鄭安庭總結會議

【本報訊】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開會簽署報告書,完成政府在協助解決滲漏水問題的事宜之跟進,重申促請政府立法修法讓政府可入屋處理,並決定之後將跟進開通滿五個月的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的使用情況。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會後總結重申,委員會在報告建議政府仿傚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透過立法賦予處理滲漏水的行政部門權限,可向法院申請司法命令狀,進入滲漏水住宅單位查找源頭和補救。

其他修法建議包括:探討修改《規範都市房地產之使用》法律,將滲漏水視為滋擾問題可科處罰款,並讓衛生局以健康衛生方面介入勒令當事人處理;調升輕微民事案件法庭適用範圍至十萬元案件等。

施家倫指,政府現時處理一宗滲漏水個案因涉跨部門,一般約需時六個月,由立案十八日、房屋局交工務局去測試約一個月、完成測試撰寫報告約三個月等,要求政府縮短各個環節之處理時間。

另外,委員會會上一致通過下次跟進事項,為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使用情況,包括口岸停車場使用率、車牌特許准照、關口設施使用情況,以及非法導遊等問題。

為何有此決定?施家倫回應,大橋已開通一段時間,也有市民反映了一些問題,故委員會期望去跟進,以更好地利用好這條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