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檢討報告

政府爭取十月前完成

2019-03-29

議員蘇嘉豪質詢家暴法檢討

【本報訊】《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檢控執法備受爭議,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社工局去年中已開始該法的審視工作,會爭取在今年十月前完成,屆時會提出倘有的修法建議。

譚俊榮昨回覆議員蘇嘉豪口頭質詢時重申,法務部門認為家暴罪是指「對與其有親屬關係或等同關係的人實施身體、精神或性的虐待」,是否反覆實施非犯罪構成要件,但在認定是否構成家暴時,須綜合考慮傷害行為實況等因素。

譚俊榮說,根據《家暴法》的規定,社工局已於去年中就「法律審視報告」的工作組成了專責工作小組,徵詢和收集各持份者對《家暴法》執行上的意見和建議,並聯同法務部門與相關單位同就《家暴法》作深入檢視和交流,尤其了解各方對家暴罪定義的理解及當中考慮。有關報告將包含倘有認為適宜的修法建議,以及就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等方面政策,爭取於本年十月前完成。

他又介紹,社工局與民間機合作開展家暴個案安置保護服務,合共提供一百個宿位。為加強服務供應,其中一間庇護中心將於一九年增加十五個宿位,預計能滿足未來相關服務需要。

政府擬就家事調解立法

法務局副局長鍾頴儀透露,政府正研究設立有關家事的民商事調解法,初步規劃是包含一些雙方可自行處分的情況,但由於家事法許多都是雙方不可自由處分,故未來調解法未必能包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