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捕魚

外港航道清理五百米蟹籠

2019-04-01

海事局海關派船隻到現場清理

清理長約500米的蟹籠

局方共撿獲80多枝漁標

【特訊】海事及水務局與海關在外港航道進行反非法捕魚聯合行動,清理了違規在航道放置的「漁標」和蟹籠,保障航行安全。

海關在進行日常的海上巡邏時,發現外港航道出現多枝「漁標」,隨即通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為保障高速客船的航行安全,海事局與海關即時進行反非法捕漁聯合行動,共同派船隻到現場進行清理「漁標」及其下方的蟹籠。清理工作迅速完成,局方共撿獲80多枝「漁標」和長約500米的蟹籠,期間海關船隻一直在現場戒備和維持秩序。

根據澳門的海事管理法例,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週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澳門元的罰款。如果因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將繼續與海關加強監察和巡查工作,嚴厲打擊海上的違規行為,保障海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