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專員轟政府決策層 思維麻痺不作為

2013-12-12

【本報訊】廉政專員馮文莊在去年工作報告中撰文,指出公務管理思維麻痺、流水作業、該作為而不作為、拖延決定等普遍、常見於政府內,直言官員不作、遲作為的危害性比亂作為更大、影響更深遠。

廉署在一三年末公布一二年的工作報告,當中行政申訴部份可謂焦點所在,包括主動曝光一些可依法不公開的個案。馮文莊也在其「冬去春來,季節更替」引言中,花近半篇幅談行政申訴的問題。

馮文莊說,廉署一二年行政申訴的內容基本與民生及政府決策有關,不少問題並非純技術及執行層面的事宜,而是同決策層有關。

他把引發這些矛盾主因概括為五項,其一為制度方面,「制度建設定位不清、步伐緩慢、建議方案不切實際,未能跟上澳門社會的急速發展,造成有制度、但落伍;無制度、但遲遲卻未見出台的狀況。」

其他的針對管理和決策層:「精簡行政流程依然未見起色,節省行政成本未見融入公務管理思維之內」;「精確的時間管理依然未成為公務管理思維的組成要素,致使淪為空話的計劃不少」;「思維麻痺及流水作業的現象頗為普遍,承擔未見於公務管理的思維內」;「該作為而不作為、該決定而拖延決定的現象頗常見」。

馮文莊指,官員不作、遲作為的危害性往往比亂作為更大,甚至影響更深遠,還引用「事之小大,不在難易,務在知時」,認為精明的執行者應精益求精、失敗者常改變目標而不改變方法,時間管理掌握不善則難成大器。

馮還說,權力受制約是反腐倡廉的鐵道理,有效的制約就是制度建設,而制度建設的誤區及誤差,肯定會對社會帶來巨大的損害及衝擊,制度落伍好比制度空白一樣。

文中透露,廉署計劃年內向政府建議立《行賄外國公務人員及國際組織人員的法律制度》及《影響交易法律制度》,以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要求,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構建權力制約機制。惟至今兩法未聞樓梯響。

居民行政申訴續攀升

廉署一二年共接獲八百五十二宗投訴/舉報個案,而行政申訴的數字繼續攀升,佔五百○二宗。署方綜合這些個案,引起投訴最多的領域是治安執法、衛生醫療、交通事務、公屋及市政。

當中問題仍離不開處理程序及方法失誤、對法律的認識不足、行政決定失誤及拖延、公務管理流程及決策未跟上社會發展的要求,在某些情況下決策的失誤更是「致命傷」。

批有部門主管人員卸責

報告又說,行政機關在面對廉署的分析報告、建議或勸喻時態度較過去變得積極及多表示接受建議,但真正落實措施、或妥善解決問題的方法往往未見即時推出,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堆砌理由,嘗試迴避問題,致使矛盾激化,有時更未見主管人員承擔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