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澳地‧疑慮多多

2013-12-17

【本報訊】政府預計明年第一季可為澳人澳地政策作公開諮詢,但社會對澳大上週公布的澳人澳地研究方案比喻為經屋升級版。昨日議程前發言中,不少議員亦有對澳人澳地政策作關注,尤其指出應先清晰釐定澳人澳地政策及運作,議員馮志強指出,要對澳人及澳地定義先作清晰研究,定出適用對象以及扶助程度,也要對澳地的樓價制定標準、推行時間等都要三思,不要急於行事,亦有議員提出,要平衡公、私營房屋市場發展。

議員陳美儀先批評政府「居有其所、安居樂業」和「住屋保障長效機制」中多點都是處於模楜不清之中,雖然推出了住屋保障長效機制,但不清楚該機制目標是什麼,政府也沒有公布在建的社屋和經屋比例,其次,目前採取先建房後申請,也從不承諾已接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何時才能上樓,認為這情況不合邏輯又違背施政理念,認為正確邏輯應是政府根據市民需求和數據、資料,才去盡快籌建公屋。惜政府目前不熱衷去興建公屋,只是迫於社會壓力下少慢慢推進。由此,反映政府要先釐清房屋政策,完善現有經屋、社屋的政策規定,加大投入建設足夠數量的公屋,才能解決中、低收市民的需求,讓公、私人房屋市場協調發展,自然不需要在澳人澳地政策問題上大費周章,否則也是枉然。

馮志強指出,首先要先清晰澳人澳地的概念,包括澳人、澳地兩項的定義。澳人範圍只限於需要幫助的澳人,以及協助的程度,通盤考慮下明確要照顧、要幫助的對象,而且要把這些問題與遏抑樓價、防止炒樓投機區別開來,同時又要尊重市場經濟運作,防止行政干預太多。澳地則建議在新填海區預留土地,而且凡涉及城市發展、城市功能區的分布,都要服從城市總體規劃,把有限資源用在刀刃上,抓緊城規,不能把新填海區變成百家衣,督促城規盡快出籠,把新填海功能設置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中。具體操作上,要考慮將來是否用由政府出地、建築商承建,政府當大業主的模式?如,這與目前的經屋有何別,何必多此一舉。認為只要完善房屋政策,或經屋區多區分幾個層次和檔次,滿足不同需要的居民就可以,在哪裡建,還是要服從城市總體規劃,不要搞太多名堂,名堂越多越複雜,最後會把市民都搞糊塗。而將來樓價怎定,是否定限價樓,限價標準由誰定?限價了就要限購、門檻和入門標準由誰定?有入門標準又有沒有退出標準?如只入不退,需要幫助的澳人將會一波接一波 ,多少地才能解決?澳人澳地政策如何制定、推行多長時間等都要三思,不要急於行事,政策也要切合澳門實際,不能為民粹左右,被牽著鼻子走,也不能做黃大仙,要敢於有所為有所不為,不為的一定要做好解釋和引導工作。

蕭志偉則指,澳人澳地必須要與現行房屋政策互補,達至善用合理分配土地資源,又能回應社各群體要求,而且要多了解特別針對的群體對房屋需求的想法,例如戶型、居住環境、社區設施、交通配套等意見,以及要有科學依據,才能發揮互補成效。

陳亦立批評,政府在房屋政策上缺乏前瞻性和被動,認為要制定有的房屋政策,必須採取有針對的措施,就房屋屬性作出評估和研究,並以此作為相關政策的依據,例如檢討現有打擊炒家的措施,有否需要增加新措施扶持市民置業,研究增建公屋的數量才能發揮到調控整體樓市的槓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