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道轉播版權問題 聚賢同心倡立新法解決

2013-12-17

【本報訊】電信管理局委託澳門大學進行未來電視服務發展的諮詢將於本週四結束,聚賢同心協會昨提議,訂立專門電視傳送法律,重新定義政府指定傳輸網絡傳送的開放頻道不等同傳播,相信這是最好的解決爭議辦法。

聚賢同心表示,現時社會最關注的是如何將估計逾四百個的「開放頻道」與「基本頻道」的數量差異和版權爭議減到最少,但由於版權問題,若政府脫離不了「基本頻道」傳送等同轉播的框,能爭取到版權的也相當有限,難符公眾期望。

為此,聚賢同心經研究後,認為可憑《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的「確定是否向某作品給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之保護,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之專屬權限」規定,就本地電視頻道傳送及版權保護立專門法律,以減少版權爭議,最大限度確保居民收看電視的權利。

在符合國際相關規範和做法、儘量不影響居民收看電視的權利下,他們期望政府能基於歷史現實和公眾利益,放開思維,通過立法重新定義,在政府指定網絡傳送等同大氣中的傳送、不屬轉播,並設機制讓版權持有人可剔除其頻道,相信這會是最簡單、快捷、長遠的解決爭議、創造雙贏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