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高官薪酬法案通過

2014-01-24

【本報訊】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加薪一成的法案。議員梁榮仔批評,法案沒有諮詢市民意見,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則自己草擬法案,為自己加薪。投贊成票的議員黃潔貞和何潤生提醒政府,必須以權責相稱為原則,積極建立及完善問責制度。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隨後,特首及薪酬與之掛鈎的主要官員、司法官、行政會委員及立法議員,同時加薪一成。

梁榮仔﹕陳司為自己草擬加薪議案

直選議員梁榮仔在表決聲明中表示,感到十分失望,原因是法案在沒有諮詢市民的意見,便匆匆忙忙交由立法會通過,也就是說,作為政府服務主體的市民,根本無法參與討論。他說:「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自己草擬法案,為自己加薪。」

他認為,高官長期不作為,即使犯錯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也從不向市民承認責任,政策倒行逆施,法律嚴重滯後。他又問:不要忘記,想當初受委任為司長時,他們應該早就清楚職位的薪酬及福利才接受的,但現時卻臨近退休之際,鬼鬼祟祟,才急急腳推出這個制度?

黃何提醒須權責相稱

直選議員黃潔貞和何潤生透過表決聲明表示,投下贊成票並不等同他們認同目前政府的主要官員的表現。因此,他們提醒特區政府,在調整官員的薪酬及改善福利之餘,必須以權責相稱為原則,積極建立及完善問責制度。

另外,立法會也細則性通過公務員的《調整年資獎、津貼及補助的金額》法案,獲調升的包括: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家庭津貼、結婚津貼、出生津貼、喪葬津貼及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的金額。

直選議員梁榮仔也在表決聲明中批評,上述法案不是依照整個公職法制度作出一次全面性的修改,以房屋津貼為例,有些退休公務員有,有些則沒有。他認為,特區政府正在把公務員分為一等、二等、三等,並從中製造分化及不公平,破壞公務員團體的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