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區致函澳區全國人大 倡節制內地遊客人數

2014-02-15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致函澳區全國人大,促請澳區全國人大向國家反映意見。

他們在信函中認為,加強區際交往不應毫無節制,以免好事變壞事,按現今具體環境,不宜推行赴澳一簽多行、粵澳駕照互認,以及不宜再擴大來澳自由行的範圍。

吳國昌和區錦新又認為,目前內地來澳遊客數量已遠超本澳負荷,內地每年批准來澳的旅遊人數,亦應參照基本法規定的來澳定居人數安排,應先徵求澳門特區政府意見。

吳區函件全文如下:

「澳門特區列位全國人大代表台鑒:

各位全國人大代表即將赴京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際,港澳居民在春節期間生活環境飽受大量內地遊客衝擊引起反感,值得深入反思,我們作為澳門特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選舉委員會成員之一,為此再次特函提請各位關注,望向國家提出意見,保護好澳門與中央的良好關係,保護好澳門作為旅遊城市的形象,及協助國家進步。

澳門回歸之後,加強區際交往是大勢所趨,但不應是毫無節制。記得澳門回歸時作好法制安排令澳門避免了今日鄰埠「雙非」兒童引致連番的社會衝擊;近年區際融合,深圳赴港一簽多行,水客衝擊搞到港人要「光復」東北,而珠海赴澳一簽多行一直打住。而現今澳門特區的具體環境,必須堅持節制,以免好事變壞事,因此實不宜推行澳赴澳一簽多行,亦不宜推行粵澳駕照互認,更不宜再擴大來澳自由行的範圍。即使如此,澳門特區仍然在春節期間(以及每內地公眾假期黃金週)遭受過量內地遊客衝擊,令我們不得不正視此一問題,以免因此而破壞澳門特區與中央政府的良好關係。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基本法此一安排是體認到立法者了解澳門是個小地方,若任由內地人民隨意進入澳門特區,澳門根本無法承受,才有必須批准方能來澳的制度安排。而進入澳門特區定居的人數更須由中央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區政府的意見才確定。而目前,內地來澳的遊客數量已遠遠超出澳門這個不足三十平方公里的小城的負荷。從當初制定基本法的立法思路,批准來澳定居的數量應由中央徵求澳門意見才確定是避免讓澳門的人口負荷太重,而每年內地批准來澳遊覽的人數亦應徵求澳門特區政府的意見予以確定,以避免超出負荷而影響到澳門居民的生活和社會環境,也避免因過渡接待而影響旅遊服務質素,與澳門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這一目標背道而馳。

此外,現時澳門勞動關係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關係滿一年的僱員,於翌年有權享受不少於六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香港法例規定僱員按年資計算享受七至十四天的有薪年假。可是,號稱社會主義國家的中國廣大勞動人民,至今仍未能獲法制保障享受有薪年假。正由於法制未能與時俱進,內地廣大勞動人民被迫集中在公眾假期旅遊消費及回鄉探親,不僅造成港澳特區體會得到的突然迫爆現象,且實質上已屢次對國內客運系統構成重大衝擊,而出遊或回鄉的勞動人民實質上亦無法享受休閒。

過去在開放改革初期,利用公眾假期構成旅遊消費黃金週,是一種剌激經濟的手段。但現在的國家經濟環境,這種手段已明顯不合時宜,產生反效果。再者,號稱社會主義國家,以現今的經濟發展水平,竟然不讓廣大勞動人民在公眾假期之外享受可自行安排時間的有薪年假,亦實在愧對國際社會,愧對國民!

因此,我們促請各位全國人大代表及早籌備,透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機制,明確倡議推動讓廣大勞動人民在公眾假期之外享受可自行安排時間的有薪年假的法制建設。我們提出這項議題,是源於特區承載力受衝擊的感受,亦源於特區行之效的基本勞工權益保障,但不是僅僅局限於特區的利益,而是立足澳門面向全國期望國家與時俱進。懇請各位切實行使職權,推動國家進步。順頌

政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