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說明會下周三舉行

2014-02-20

【特訊】新《土地法》將於下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為讓公眾更好地了解該法律的主要內容,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於下周三(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多功能廳舉行新《土地法》公眾說明會,有興趣的市民可於本周五至下周二(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的辦公時間內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八五九O三八OO報名留座,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隨着社會的急速發展,沿用了三十多年的《土地法》已不能配合本澳的發展需要,為此,立法會去年通過新《土地法》,並將於今年三月一日與《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同步實施。新法強調嚴謹與明確,包括完善土地的批給制度,提高批給程序的透明度,修訂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標準,加強對土地利用的監察和對逾期利用的處罰,遏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等。

新《土地法》確立對國有土地的管理須遵守的管理原則,尤其在土地的使用及利用方面,須遵守九大原則,包括:一 可持續發展原則;二切實有效利用土地原則;三 監察原則;四 公衆知情原則;五 平等取得土地原則;六 保護原則;七 規劃約束原則;八 土地法律狀況公開原則;九 法律安定性原則。這些原則把土地管理、社會發展、民生需求與科學論證互相結合,全面構建出土地管理的完善體系。

為讓公眾更好地了解該法律的主要內容,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於本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電力公司對面)五樓多功能廳舉行新《土地法》公眾說明會,並即場解答與會者提問,歡迎有興趣的市民報名出席。有興趣的市民需於本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的辦公時間內(09:00-17:45)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八五九O三八OO報名留座,座位有限,先到先得,報名時需提供姓名及聯絡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