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灣公屋商舖有免租優惠

2014-02-20

【本報訊】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表示,考慮到石排灣公屋初期入住居民及人流較少,故分別提供該區的商舖中標人簽約當月及隨後兩個 (銀行) 或五個月 (其他行業) 的免租期。

直選議員高天賜在立法會口頭質詢中指出多個石排灣公屋的問題,其中,現時由於入住率低,商戶根本沒有生意可言,他詢問,當局有否措施協助中小企商戶?另外,石排灣公屋的鋪位設備不配對,如超市缺乏空間擺放雪櫃所需的散熱器等,他詢問,政府是以甚麼標準收則的?

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表示,考慮到石排灣公屋初期入住居民及人流較少,故分別提供該區的商舖中標人簽約當月及隨後兩個 (銀行) 或五個月 (其他行業) 的免租期。

另外,郭惠嫻表示,由於商舖內布局、運作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及需因應營運模式作考慮,故在進行招標期間,有關招標卷宗內已闡明租賃空間由承租人自行設計、裝修、安裝及完善基礎設施 (包括空調通風系統、抽油煙系統及消防系統等)。

若商舖裝修涉及更改工程,以及倘經營項目涉及行政准照之申請,承租人必須遵守民政總署及土地工務運輸局等權限部門所訂定的規則,並必須在完成從事業務所須遵從之法定手續及取得相關權限部門發出之准照後,方可開始經營租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