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運合同四月一日開展

2014-03-21

【特訊】新的“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將於本年4月1日起開展,標誌著本澳未來十年的清運服務邁向新一頁。環境保護局及民政總署將積極與營運公司溝通,以確保清運服務運作順暢,並持續透過監督機制確保服務質素及水平得以提升。

特區政府於2012年底就“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 進行公開招標,並於2013年5月完成標書評審工作,中標公司為現時負責澳門城市固體廢料清運服務的“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其後,由於有參與公開招標的公司就有關判決結果,向中級法院提起中止行政長官作出判給行為的效力之保存程序,故特區政府必須依法中止執行有關判給行為。隨著中級法院於今年初確定駁回有關中止效力之請求,特區政府依法執行及跟進後續的行政程序,新清運合同將於本年4月1日正式開展。

即將開展的新合同十分重視對服務人員之保障制度。特區政府要求營運公司必須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兌現其投標書的承諾,全面保障現職服務人員的過渡安排及薪酬和福利水平,從而確保交接過程平穩順利,垃圾清運服務不受影響,且服務質素能持續提升。

為推動全澳逐步實現“源頭減廢、資源回收”的環保目標,新合同將有序擴大資源回收網絡和種類。此外,新合同除了要求營運公司必須選用具環保效益的產品,例如逐步採用環保性能較佳的車輛、設備及消耗物品等外,為了持續提升服務質素,亦會首次引入科學的量化服務指標和監察機制。

特區政府將與營運公司積極跟進新合同之順利開展,並會嚴格監督營運公司有效落實新合同的各項要求,確保本澳的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服務質素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