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

2014-03-24

台灣反服貿學生攻佔立法院之後,台北市警局前天核准了公投靜坐和反服貿集會活動,即時生效且活動沒有期限。警方核准的兩個集會,活動地點是立法院和總統府周邊,學生佔領立院事出突然,事前當沒有申請,事件演變至今卻可獲警方宣布為合法的抗爭集會,可見台灣的公民社會已逐斬成熟。

反觀香港和澳門若發生事前沒通知警方,或向警方申請的遊行集會,縱使有熱血學生民眾只聚在街頭鬧市,也會遭驅散甚或檢控的可能,更不要說佔領議事殿堂或政府建築了,港澳政府決不會讓這等事情發生,這取決於台灣與港澳政治制度、政治生態的不同及政府維穩取態外〈台灣政府還算尊重人民的政治權利〉,還與港澳未係一個公民社會有關,在無權參與管理社會的政治現實下,兩個特區都缺了把港澳當作自己家園事事關心的公民,人民當家作主的意識不強,對一些不公義或爭取民主自由之事,人們習慣了冷漠、屈服在無力感,又怎會有像今日台灣抗爭的熱血公民出現?

有者都是計算過得失才定行止,不會肯作太大犧牲的「民主政客」、社運人士,所以遊行集會高喊口號後和平散去是常態;所以港人爭取真普選的「佔中」計劃,多番「D day」,扭扭妮妮還未敢定下行動綱領!

無可否認,台灣已是當今華人社會的民主典範,公民社會已經成型;相反,我們兩個特區社會正在倒退,尤以香港為甚,回歸前被人調侃「有自由;沒民主」,當下的香港人更驚覺約好了的民主未有依期出現,原有的自由也日漸萎縮,香港「一國兩制」可以對台灣的「垂範」作用,已告失敗。「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已經成為台灣民眾反服貿協議的口號。至於澳門更不消提,澳人習慣逆來順受,在面對政改不進反退、官員濫權及「自由行」爆錶等關係地區前途及個人福祉等問題上,都表現沉默,對現狀不滿亦只是會在朋友間噴噴口水,僅此而已,是故此地最缺的是有公民意識的人,所以謂澳門沒有公民,只有順民,順民做不下去的就只好栘民。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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