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清責任‧追討賠償

2014-03-24

【本報訊】善豐花園小業主黃國徽表示,小業主要求展開刑事調查,但是,仍未見到當局展開。他也指出,一九九四年,現任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批准轉移善豐花園的建築責任,該局現在又牽頭調查,而且又不全面,小業主已經失去信心。此外,由於涉及非常複雜的程序,小業主根本沒有資金和能力提訴索償。

昨午,與政府跨部門小組長期接觸的前善豐花園十人小組成員、小業主黃國徽重申,他們的訴求是:查清及追究責任,並且追討合理賠償。他表示,未經調查是不能排除善豐花園事故涉及刑事罪行的,但是,他們要求啟動獨立的司法調查,卻仍未見當局展開。

至於,善豐花園是修復或重建,黃國徽表示,小業主得到合理賠償後,便會自行選擇及處理,不需要現在與其他人討論。他說:「這個問題根本是不需要爭議的,但是,(政府) 誤導社會,把這個問題爭議化。」

黃國徽指出,二O一二年,事故發生後七日內,榮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公開承認是善豐花園的建築商,然而,小業主翻查商業登記後發現,該公司竟然成立於一九九四年,即善豐花園落成後。小業主追問工務局,究竟,善豐花園是否只有一個建築商,工務局局長的回應是只有一個。

對工務局已失信任

經過長時間後,小業主再從工務局提供的文件發現,何榮標才是善豐花園的地基和上蓋建築負責人。據了解,轉移建築責任是需要批准的,而當年的批准人是現任局長賈利安。黃國徽表示,至今,善豐花園的調查不全面,而且由工務局牽頭,小業主們已不能信任下去。

雖然,政府交出了一些報告,但是,黃國徽坦言:「小業主不是專家,我們最關注是當局的調查範圍是否全面,有否存心偏幫一些責任人。」他表示,善豐花園事故可能涉及多個潛在負責方,除善豐花園的建築商和特區政府外,還有旁邊地段的拆卸和地基工程,但是,相關的調查卻不全面。

小業主哪有財力打官司?

對於政府多次「提醒」小業主決定是否提訴,黃國徽表示,據小業主所知,那是一個很複雜的程序。他說:「我們要打很多次很多次官司,我們要提交很多個很多個專業報告。試問我們哪有錢和能力去打這些官司?哪有能力去做出這些報告?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提出起訴。」